今年上半年,歐盟非食品類快速預警係統(RAPEX)共通報來自中國的不合格燈串23起,通報數量是去年同期的近3倍,分別受到歐盟禁止銷售、從消費者和市場召回、銷毀產品、退貨等處罰。通報來自歐盟8個成員國,數量前三位的分別為斯洛伐克、立陶宛、意大利。
我國LED燈串出口歐盟遭通報的具體特點為:一是通報國家增多。前兩季度歐盟對我國燈串的通報國家有8個,分別為斯洛伐克、立陶宛、意大利、英國、斯洛文尼亞、西班牙、法國,比去年同期增加3個。二是通報國家中斯洛伐克通報次數最多。上半年,斯洛伐克共通報我國燈串12起,占通報燈串52.17%,去年同期沒有來自斯洛伐克的通報。三是被通報原因以觸電和火災風險為主。上半年歐盟對我國燈串通報中,絕大部分為防觸電保護不合格和存在火災風險,其中涉及防觸電保護不合格有19起,占通報燈串的82.6%,涉及火災風險的1起,既有防觸電保護不合格又有火災風險的有3起。
經分析,我國出口燈串頻遭通報的主要原因:一是部分企業對歐盟及其成員國的標準法規了解跟蹤不夠,導致產品跟不上相關標準法規的最新變化。二是有些企業缺乏檢測和把關意識,產品生產過程控製不嚴,成品抽檢流於形式,讓不合格產品流出國門。此外,燈串企業普遍規模較小,產品轉型升級滯後,低價競爭現象明顯,在出口燈串調出法檢目錄後,個別企業疏於自檢自控,甚至存在偷工減料行為。由於燈串在歐盟被廣泛用於慶典活動,既適用於商業活動慶典用又廣泛用於家庭,一旦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,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。
針對這種情況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生產企業:一方麵出口歐盟的燈串應嚴格按EN60598標準要求進行檢測,批量生產前最好能取得第三方機構的安全認證證書,並嚴格按照認證要求安排生產。同時加快產品轉型升級,盡早采用低壓LED工藝生產燈串。另一方麵,生產企業應建立關鍵元器件質量驗收製度、生產工藝的關鍵控製監控製度、成品抽檢製度並嚴格執行,避免產品因不符合標準而遭通報、退貨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生產企業加強合同評審,避免貿易風險,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明產品的最終銷售國及產品的特殊技術條款,約束進口商擅自變更銷售國的行為,盡量避免自身責任,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降至最低。
來源:阿拉丁照明網